重点:
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予设立一定考验期限,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限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监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明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
考验期从6个月到1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不进入安检审查起诉期限。根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内容 | 注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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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况 | 1. 未成年人 2. 涉嫌刑法分则侵犯人身权利、侵犯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3. 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4. 符合起诉条件 5. 但是有悔罪表现的 |
附条件不起诉是“可以”,而不是“应当”;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
被不起诉人有异议的 |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起诉的决定 |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不服,可以先复议,后复核;被害人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自诉 |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以及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贩子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